11-编故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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欣喜的样子:“真的吗?你愿意我陪着你吗?” 佩恩听到蒂莫西这样卑微的语气,心里更难受了些,强扯了一丝微笑:“当然愿意!” 蒂莫西佯装兴奋,上前搂住了赤身裸体的佩恩:“哦,我亲爱的佩恩,我的爱人,我首先希望你记住我的名字,蒂莫西。” 佩恩的身体被夜风吹了半天,早已经偏凉,乍一投入蒂莫西温暖的怀抱,不自觉地抖了一下。 “是的,蒂莫西,我已经记住了。” 原来自己叫佩恩。 听起来和蒂莫西很般配啊。 他说不出这样的想法从何而来,就好像他看到蒂莫西的第一眼,就觉得自己和他很亲近。所以,他先入为主地认为自己和蒂莫西之间有着很亲密的关系,再加上蒂莫西故意装出来的一系列反应,让失忆的佩恩坚信,他们之前是一对恩爱的恋人。 也就是说,让佩恩彻底相信蒂莫西的原因,并不是蒂莫西的言语和表现,而是他自己本能的直觉。就像动物和婴儿一样的直觉,他们能够敏感地察觉到危险,自然也能感受到友善。佩恩从蒂莫西那感受到的,就是不能再熟悉的亲近感。 好像……他们已经认识很多很多年了…… 殊不知,这样的直觉,葬送了佩恩的一生。 解决了佩恩和自己的关系问题,蒂莫西已经长长地松了一口气。 但他并不完全确信佩恩真的失忆了。 虽说他试探过,佩恩真的对百年前的事情没有半点反应,看上去是